1、李宏塔,男,汉族,1949年5月生,河北乐亭人。1965年8月参加工作,1978年4月加入党,大学普通班学历。党员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典范。李葆华之子,李大钊之孙。曾任安徽省民政厅、安徽省政协副。
2、2021年6月29日,授予李宏塔“七一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