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监管渎职罪,是指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要依法定罪量刑。
犯本罪的共有两个量刑档次,具体量刑标准如下:
1、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擅离军事职守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擅离军事职守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1、指挥人员和值班、值勤人员擅离职守或者玩忽职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战时犯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擅离军事职守罪主要是指延误重要战机,严重影响完成重要任务,造成人员重大伤亡,严重损害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物资或者其他财产,造成其他重大损害的行为。
二、食品监管渎职罪构成条件
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罪是指,由于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导致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的客体要件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客观方面是负有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导致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或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主体是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观要件是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百零之一,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瞒报、谎报食品安全事故、药品安全事件的;
(二)对发现的严重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未按规定查处的;
(三)在药品和特殊食品审批审评过程中,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准予许可的;
(四)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不移交的;
(五)有其他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行为的。
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