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的基本内容包括:
(一)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
(二)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
(三)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
(四)付酬标准和办法。
(五)违约责任。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著作权的使用许可:
(一)概念:著作权许可使用,是指著作权人将其作品许可使用人以一定的方式,在一定的地域和期限内使用的法律行为。
(二)一般规定:
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的主要条款(《著作权法》24条)
1、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
2、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
3、许可使用的范围、期间。
4、付酬标准和办法。
5、违约责任。
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三)特征:
1、不改变著作权的归属,被许可人取得的是使用权,不能成为著作权主体
2、被许可人只能自己按照约定方式、地域范围和期限使用作品,不能将所获权利转让给第三人,著作权人同意的除外。
3、著作权许可使用中,非专有使用权的许可人不能因权利被侵害而以自己的名义起诉
4、未经著作权人同意擅自使用其著作权,或者只使用其著作权而不署明著作人,构成侵权。
权利转让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作品的名称;
(二)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
(三)转让价金;
(四)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二十六条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本法规定可以不经许可的除外。
许可使用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
(二)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
(三)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
(四)付酬标准和办法;
(五)违约责任;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七条转让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应当订立书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