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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签署

来源:频厘财经

劳动合同期限可以签半年,但劳动合同届满后需续签或给予经济补偿。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如试用期不合格、严重违规、严重失职或对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提前三十天通知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工作,或经过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时,劳动合同可解除。裁减人员需提前三十天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法律分析

一、单位劳动合同期限可以签半年吗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可以签订半年期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劳动合同就会终止,用人单位应当续签劳动合同,如果不续签,一般需要给予经济补偿。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劳动合同的种类】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协商一致签订半年期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应续签劳动合同,如果不续签,一般需要给予经济补偿。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的条件包括: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对本单位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等。此外,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且无法从事原工作或经过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以及企业破产重整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裁减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一条 【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劳动报酬不明确的解决】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八章 附则 第九十七条 【过渡性条款】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三十条 【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申请支付令,人民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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