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对象19个乡镇(事处)
一考核
1新引进投资上规模工业(100分)
2当年列入省、市、县重点项目及完成情况(100分)
3工业项目完成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100分)
4“四个一百”项目开发(200分)
5工业平台建设情况(30分)
6新增规模工业企业个数(每个奖30分)
7规模工业产值计划完成情况(100分)
8规模工业税收增长率(100分)
9山海协作项目注册资本金增长率(80分)
10山海协作项目中工业项目注册资本金增长率(80分)
11合同利用外资(50分)
12实际利用外资(60分)
二考评办法
119个乡镇(事处)创业竞赛考评实行千分制。指标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3新引进投资上规模工业项目指XX年新上投资500万元以上,并经县发改局立项和工商注册的工业项目。为鼓励引进新上较大规模工业项目,单个项目投资达XX万元以上的奖励100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000万元奖励30分。同一项目最多只能两个单位引进和计算引办项目成绩。
4引进山海协作项目注册资本金是指XX年11月至XX年10月之间注册的南平市外资金投资新办企业的注册资本金以及这一时期老企业变更追加的注册资本金。
5“四个一百”项目开发考核的对象为列入南平市“四个一百”项目开发考评的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当年投资规模600万元以上的投产、在建、开工、前期(储备)四类项目。
6上年已计分的新上项目“流失”,应书面说明,并在本年度新上的项目中补上一个。
8第1、2、3、4、5项考评指标由县发改局(项目办)制定考评办法并提供考评结果。第6、7、考评指标由县经贸局制定考评办法并提供考评结果。第9、10项考评指标由县农办制定考评办法并提供考评结果。第11、12项考评指标由县外经贸局制定考评办法并提供考评结果。全县创业竞赛考评由县提供考评结果,报县创业竞赛小组和县委常委会审议确定获奖单位。
三奖励办法
1各乡镇(事处)考评总分达到标准分的70%以上才能获得评奖资格。
219个乡镇(事处)的创业竞赛取前六名,第一名奖励3万元,第二名奖励2.5万元,第三名奖励2万元,第四名奖励1.5万元,第五名奖励1万元,第六名奖励0.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