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职工,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病退申请,由用人单位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个人缴费的,应委托社会保险服务公司办理。办理病退需提交的材料:
1、职工身份证;
2、个人档案;
3、退休审批表;
4、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5、医务技术鉴定结论;
6、欠费企业职工退休,除提供以上材料外,退休职工本人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写明出生年月以及是否同意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待遇。办理病退的程序:
1、材料审核:由企业或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提供相关材料,经市劳动保障局养老保险科审核符合退休条件的,通知申报单位进行公示;
2、办理公示:由申报单位在显著位置对拟退休人员的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退休类别、工种及待遇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
3、办理退休审批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由企业纪检、工会、劳资人事部门联合出具公示证明,并持退休审批表到市劳动保障局养老保险科办理职工退休审批手续。办理病退的条件:
1、凡是在个人窗口参保的下岗失业人员符合因病、非因工致残的,竟本人申请均可办理;
2、病退年龄: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上;(达不到上述年龄因病可以办理退职)
3、工龄15年以上;
4、经市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5、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0年以及以上,实行建立个人帐户制度后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及其以上的职工;
6、必须是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保留企业职工身份的参保人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