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不礼让行人扣分情况具体如下:
1、不避让行人,记3分;
2、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的罚20-50元,记3分;
3、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罚20-50元,记3分;
4、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罚20-200元,记3分。
驾驶证扣分新规定如下:
1、饮酒驾车、驾驶不符合车型的机动车、校车载人超过核载20%等一次记12分;
2、暂扣驾驶证驾车、违反信号灯驾驶等一次记6分;
3、高速路驾驶低于最低时速、尚未定期安全检查等一次记3分;
4、未按规行车、妨碍安全驾驶等一次记2分;
5、不按规使用灯光、会车、未携带驾驶证等一次记1分。
不礼让行人的判断标准如下:
1、行经单向两条以上车道的斑马线时,如果同向行驶的车正在停车礼让行人,其他并行车辆驾驶员驾车通过,视作为礼让行人;
2、路口右转时,遇到直行的行人,车辆不等行人通过,算不礼让行人;
3、人行道和路口安全岛之间的斑马线,车辆右拐遇到行人正在通过时,不等行人通过,算不礼让行人;
4、机动车在行经无信号灯控制的斑马线时,必须提前观察,对行人进行预判,如果机动车在斑马线前有鸣笛催促或者行人、车辆同处斑马线内,且行人在机动车前方,则认定为不礼让行人;
5、行人正从斑马线过马路时,驾驶员驾车鸣笛示意行人让行并快速通过马路;
6、机动车在行经斑马线时,强行冲散过马路的队伍,比如学生放学排队从斑马线上过马路时,仍然有驾驶员强行通过,切断过马路行人的队伍;
7、在斑马线前的导向车内,前车已经停车礼让,而后车却变道强行通过斑马线的行为。
综上所述,遇到有行人通行时,应当停车让行。在有多相位信号灯的路段,红灯亮时,右转弯车辆也不得通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